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量:9021
各区(先导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8〕46号),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大政发〔2018〕35号),开展第七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个人。
三、申报依据
(一)《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
四、审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市属及以上组织和个人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其他组织须经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条件、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的审查。
(三)组织专家。抽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审核组,开展审核工作。
(四)资料审核。审核组组织审核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五)现场审核。审核组按审定标准,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现场审核。
(六)综合评价。根据资料审核报告、现场审核报告,对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综合评价。
(七)初选公示。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获奖候选名单进行初选;初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名单,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合并成册,普通A4 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 倍。证实性材料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二)各推荐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创奖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三)审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有关管理办法、申报表等资料请到公共邮箱:dlzjjzlc@163.com下载(密码:310310)。
(五)申报联系方式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 号409 室
邮编:116021 ;邮箱:lxl_zjj@163.com
联系人:刘兴联
联系电话:84312999-1435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详情请登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http://scjg.dl.gov.cn/news/view_15656.html?fromnew=1&tab=tz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