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量:68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等6类欺诈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在处以上述罚款的同时,还会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再次进行处罚。意见稿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